知足
世間紛爭,國家以發展為前題,文攻武略,最終弄至生靈塗炭,家破人亡。而個人為了改善生活,追求向上,往往弄至妻離子散;無論國家或個人要發展,這是一個不變道理,但在發展的個程中,我們是否都是腳踏實地去做?但環顧現今的世道,往往只求短利,對環境過度開發,令泥土流失,弄至天氣失調,這都是其中一種現象;國家改善生活隨順各國地貌順天(條件)而行,我們藉以個人因素而作改善,隨順因緣而活,這樣當會國泰民安,龍鳯呈祥。
佛教講煩惱從貪嗔痴而來,而以貪為首,但貪並不是罪惡,只是過程中過度而已,若能看清起心動念(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),在貪的過程中能夠懂得分享(佈施),貪只是一種動力而已。
智慧100 聖嚴法師著
貪為苦本
諸苦所因,貪欲為本;若滅貪欲,無所依止。──法華經卷二.譬喻品
此偈是說,各種痛苦煩惱的根源是貪欲,如果把貪欲的問題解決,就等於拔除了苦果根源。可見「貪」是眾生眾苦之本,若不先治此病,便永遠在苦海中浮沈。
此偈點出,貪欲是一切痛苦的原因。貪欲的意思是人家有的,渴望著自己也有;已經有了的,還想要得更多。所謂人心不足蛇吞象,取得基本的生活所需,不名 為貪欲;只是想要而超過需要,便叫作貪欲。人的欲壑難填,不僅追求五欲的當下享受,還想擁有更多五欲的資產,以備永遠享受,那就會產生患得患失的痛苦了。 比如一男一女的婚姻組合是需要,不會造成太多問題,兩男一女的感情會有麻煩,兩女一男的感情也會有糾紛。在物欲方面,凡是過了分的追求和佔有,都是貪欲, 不僅造成心理的負擔,也為人間的倫理所不許,不但造成他人的不便,也為自己帶來痛苦。
許多人覺得,為自己謀取名利、財產和愛情的滿足,是人人都有的基本權利,也是鼓勵人力爭上游的動力。所以人的貪欲,能給自己帶來享受以及安全的保障。 其實貪欲心越重的人,越沒有安全保障,為自己帶來的不是安樂,而是不安和痛苦。擁有的越多,越需種種的安全設施,安全設施的需要越多,即表示著沒有安全。 所以物質方面的少欲知足,能為你營構安定的心境和安全的處境。少欲不是什麼也不要,而是有的多也知足,有的少也知足。知足不是懈怠懶惰不事生產,而是安於 自己能得到的和所得到的,並且常常有餘裕,分享給他人。
若把貪欲的念頭及行為,從少欲知足而進步到離欲無欲,苦的原因就沒有依止了,也不會為自己製造苦惱,為他人帶來困擾了。好比樹倒了,棲息於樹上的猢猻 就散了;蜂房廢棄了,蜜蜂也不見了。古代的智者賢者,安貧樂道,而且還能濟世利人,便是少欲知足的結果。乞丐武訓,一無所有,卻能創辦義學。出家人一切屬 於十方,沒有私人財產,但在自修自利之外還能利益他人。多貪多欲的人,縱然富甲天下,還是無法滿足,等於是個窮人;經常少欲知足的人,才是無虞匱乏的富 人。貪欲重的人,表面上可能擁有很多的財富,其實他們擁有的是痛苦的根源而非幸福的靠山。
當然,擁有名位財富,並不即是痛苦的根源,如果貪欲不已,不擇手段而唯利是圖,便是諸苦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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